第 61 章_动物世界万人迷图鉴(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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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章

  蓝湾牧羊犬是整个世界都稀有的品种,他们以漂亮的外表和稀有的价值而被人们所追捧,这种犬基本上只有特别有钱的人才会养。

  而国内要饲养这种犬的话,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条件的,要从国外引进不说,昂贵的价格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可是最近s市刑警大队入手了一只很可爱的小狗,外形很是好看,是训导员陈朗看上的。

  看到小家伙的一瞬间,陈朗想都没想就入手了,并且带回了刑警大队。

  小家伙的外形很好看,价格也有点贵。

  那卖家说,这狗狗拥有蓝湾牧羊犬的血统,但不纯,所以看起来可能也和蓝湾牧羊犬不搭边。

  所以卖的便宜点。

  陈朗在观察过小家伙的所有指标后,花了五千大洋将小家伙买了回来。

  虽然看起来完全没有一点点的蓝湾牧羊犬的特征,但陈朗喜欢,而且小家伙看起来很聪明,那么小就能听懂陈朗的话,并且能遵从他的指令。

  陈朗说让它坐好,它就乖乖蹲着,两只眼睛黑葡萄似的盯着陈朗。

  陈朗被那眼神萌到了,感觉即使不是什么好品种,他也想将小家伙带走。

  最后没经住诱惑,把一个月工资搭进去,将小家伙打包带回家了。

  那卖家起初要了一万块,陈朗好说歹说,砍价砍了半个小时,才砍到了五千,拿下了。

  回去的路上,他都在自言自语嘲笑自己“我竟然会花五千块买一只警犬苗回来,平时这个价格我都能买好几只了,小家伙,你就感谢我吧。”

  温时是能听懂人话的,其实他也比较震惊,这个人竟然能花五千块钱把他买走,他以为自己是没人要的。

  那卖家说他拥有蓝湾牧羊犬的血统,但没人会信,因为一般的蓝湾牧羊犬不可能出现在这样的市集里。

  育养蓝湾牧羊犬的条件很苛刻,全世界都稀有的品种,怎么可能出现在普通的市集上,用脑子想都不会的。

  可是这个男人却买了他,花了五千块大洋,温时要是能说话,都想骂他冤大头。

  就是因为卖太贵了,所以温时已经在那里待了好多天了,虽然小狗确实很可爱,但在钱面前,小狗什么都不是。

  昨天来了一个财大气粗的男人,想把他买走,给了两千块钱,直接和卖主吵起来了,那卖主说“我这拥有蓝湾牧羊犬的基因啊,你给我两千,就算一个金毛幼崽,也不止这点钱,你可以直接抢,却还要给我两千块”

  那买家也甚是生气,指着温时就是一顿贬低“我就是看它可爱,很喜欢它的外形才买的,就你这犄角旮旯里的生意,还有蓝湾牧羊犬的血统真是笑死人了,蓝湾牧羊犬不会出现在这垃圾的夜市里。”

  虽然骂的很难听,但温时觉得他的逻辑是对的,那么昂贵且稀有的品种,怎么可能出现在夜市里啊用脚指头想都不会的。

  可如今不但有人信了,还花了五千块钱。

  这是一个月以来,给的价最高的了。

  所以卖家一咬牙就把温时卖给了这个男人。

  或许自己也觉得离谱,男人一路上都在自我安慰,自言自语。

  男人长得很帅,身高也很有优势,最少一米八六的个子,配上他一张帅气的脸,基本上可以确定是个万人迷大帅哥了。

  温时以为他要把自己买回家当宠物养起来,结果这车一路朝着市里的刑警大队而去。

  温时有种不好的预感,他不会是被买去当警犬吧

  温时“啊这,我这一世的梦想是被人类当宠物养起来,什么都不努力就能享受安逸的狗生,这怎么和我预想的不一样”

  温时在震惊中被带到了一个满是狗狗的地方,而把他带回来的男人,常年就是和这些狗狗打交道的。

  他是刑警大队的警犬训导员。

  温时“”

  关于我想当宠物狗,却被买去当警犬育苗这件事

  关于他买了警犬来育苗这件事,肯定是要上报的,那他花钱买狗狗的钱,上头也会给他报销,所以温时的担忧多余了。

  他被关在了一个小笼子里,周围的大笼子里都关着各种各样的警犬,现在是晚上,大概是休息的时间,所以大家对他的兴趣也不是很高。

  但当训导员陈朗给温时带来盆盆奶时,周围的大家都不淡定了,纷纷起身朝着陈朗叫嚷,明显是想吃东西,但很快被陈朗的一声呵斥,吓得都噤若寒蝉。

  温时在自己的小笼子里喝起了盆盆奶,他甚至都没觉得周围的狗可怕,完全没有一点怯场的意思。

  帅气的训导员小哥哥,蹲在他的笼子边上,看他把盆里的奶喝完之后,又给了温时半根香肠,周围的狗狗都看着,心里可生气了。

  但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警犬的训练要从小做起,这样才能训练出来一个听指挥、有纪律的警犬。

  温时喝完奶,吃完半根香肠之后,还是觉得饿,但他知道自己刚来这里,不能多吃,训导员也不会给他给了。他乖巧地蹲在那里,和训导员对视,大概是真的很喜欢他,训导员原本起身了,结果又打开了笼子,将温时抱了出去。

  温时“”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今晚你跟我睡吧,深秋有点冷,我怕你挨不了冻,你还太小了。”

  刚出去,遇上一个穿着刑警制服的小哥,朝着陈朗打招呼,他好像刚出任务回来,满脸是汗,但面部轮廓很深邃,笑起来痞气又好看。

  他问陈朗“刚入手的警犬苗子”

  陈朗举着温时给他看“我觉得它很有灵性就买了,五千块钱,花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心疼死了,不过上头同意给我报销,我心里舒坦了,抱它回去睡,免得放那里出事,这才三个月不到的大小。”

  那男人洗完脸,随便擦了一把,脸上还在掉水珠“什么品种啊这么贵贝斯也才三千多,那还是杜宾犬苗呢。”

  陈朗摸摸温时的脑袋,笑着回答谁知道什么品种,那家伙骗我说有蓝湾牧羊犬的基因,但我觉得不太像,好像更像狼犬,不过也就是一个眼缘,我看中它了,就买回来了,我觉得它应该比我想象的要聪明。”

  那男人朝着这边走了过来,也伸手摸了摸温时的脑袋“确实不像蓝湾牧羊犬,更像狼犬和二哈的杂交种,不过也还行,看起来很可爱。”

  陈朗开心了“队长这样说,那我就觉得我这钱花的值了,等他适应两天,训练就要安排上了。”

  刑警大队队长名叫夏甄,他看了一眼陈朗道“那麻烦你了,又有事情做了,驯养警犬可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陈朗回答“没办法,喜欢狗狗,就喜欢和它们互动。”

  夏甄嗯了一声,挺拔的身影转身要离开,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回头叮嘱陈朗“贝斯最近胃口又不好了,大概是受伤了的缘故,你多注意点它的的饮食情况,可不能让我们的战友出现什么意外。”

  陈朗听到贝斯的情况不好,又转身往回去走,他以为其他的饲养员会照顾贝斯,没想到贝斯最近食欲不振。

  贝斯受伤了,在前不久的打击犯罪现场,为了保护一个队员,被犯罪分子打了一枪,所幸是擦破了肚子上的皮肉,子弹从他的皮肉上穿过去了。

  陈朗本来在休假,贝斯的日常是其他训导员在负责,可是贝斯受伤之后情绪很低落,不吃不喝,这才把正在休假的陈朗叫了回来。

  陈朗连夜赶回来,在夜市上买了只小狗,回来把这茬差点忘了。

  要不是夏甄提起,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贝斯。

  贝斯是一只杜宾犬,原本是很难入选警犬的。

  因为杜宾的体质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类没法比,可是在警犬选拔训练中,作为杜宾犬的贝斯却脱颖而出,完美完成了所有的考验,这才入选了警犬。

  他当警犬已经一年多了,一岁的时候入选的警犬,有了编制,今年已经两岁了。

  贝斯是那种攻击力强,但对战友很忠诚的犬类,身材比一般的警犬要高大很多,就连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面前都显得很矮。

  整个大队的男人都喜欢贝斯,喜欢他优雅帅气的外表,也喜欢他对每个战友的忠诚,基本上有什么大型刑事案件,贝斯绝对是被带去勘察现场的第一狗选。

  他的追踪能力和反应都比其他的警犬要快很多,这也是他受伤的原因,因为反应快,所以救下了自己的战友一命,而自己却被子弹穿透了肚皮。

  大家都已经不把贝斯当成犬了,把他当成自己的好战友。

  陈朗再次开门进去,把灯打开,所有的警犬都再次活跃起来。

  这里关着大概十几只警犬,各有各的用处和功能,基本上都算大家的战友。

  不管在哪里,警犬和军犬早就在身份上被人类赋予了一种神奇的力量。

  在人类看来,他们不是动物,而是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了。

  温时被陈朗抱在怀里,看着一圈比他大了很多的警犬,心里突然慌起来。

  他当人的时候,对警犬都比较敬重且崇拜的,作为动物,竟然能为人类做到那种地步,所以不管遇到什么犬类,温时对他们都有一种滤镜。

  作为犬中的翘楚,警犬,温时对他们更有一层敬意。

  他们也是和伙伴们负重前行的战友啊。

  这样一想,温时觉得当警犬其实也没什么不好,他一辈子碌碌无为,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一辈子平平庸庸活着,完全没有任何作用,说他是来人间凑数的都不为过。

  没想到这当了动物,变成了一只狗狗,竟然还有为人民服务的机会。

  他被男人带回来之后,就比很多人类要强很多了,至少他要是成功入选了警犬,那他就会有了编制,有了编制他就有了铁饭碗,虽然这个铁饭碗可能有点沉。

  他被陈朗放在了地上,蹲在了一个很大的铁笼子前,笼子里关着一只大型的杜宾犬,全身棕色的毛发细腻发亮,耳朵直直竖着,他冷眼看着蹲在笼子外面的小狗。

  他好像一个审视世界的智者,那眼神带着藐视一切的高傲。

  陈朗将门打开后,呼唤他出来,他想看看这家伙的伤到底重不重。

  但那家伙没动,只是盯着小狗狗。

  陈朗见他没动静,就伸手去抚摸他的脑袋,没想到杜宾犬一点攻击的意思都没有。

  警犬的进食都是有时间的,过了那个点,就不会再进食了。

  但为了贝斯的伤势着想,陈朗还是给他又添了点粮。

  贝斯这才缓缓动了动,起身往前爬了爬。

  他进食的样子也和其他警犬不一样,其他警犬看到食物会发疯,但贝斯不会,他进食虽然很快,但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温时看着他吃那么香,也想上去啃两口,但在对方朝他看来时,他就怂了。

  这哥看起来很不好惹,温时觉得自己还是识相点别作死,反正他刚吃了五分饱,不是很饿。

  见贝斯进食了,陈朗才感觉安心了点“你的队长说你不进食,情绪很消极,是因为我没在么贝斯你这样可不行,受伤了就要多吃点,别饿着,这样伤口才好得快。”

  贝斯认真进食着,没有理会陈朗的话语,他从小就成了警犬苗子,和陈朗相处了快两年,早就能听懂陈朗说的每一句话。

  他不想进食,是因为陈朗不在,他感觉很空虚,好像没人来安慰他,其他的训导员他又不喜欢,所以不想吃东西。

  陈朗既然回来了,那他就有心情吃了,他是陈朗带大的,对陈朗的依赖比对任何人的都强。

  可是如今,陈朗好像又找到了一个比他更重要的狗狗,小家伙就蹲在他的笼子边,充满好奇地打量着他。

  贝斯有点生气,猛地将铁盘里的狗粮打翻了,然后一声不吭地挪到后面去,继续躺着。

  陈朗看着撒了一地的狗粮,陷入了沉思。

  他警告

  贝斯“能耐了是吧那你就饿着,我看你能饿到什么时候,这么喜欢闹脾气,贝斯,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你今天是发什么疯”

  贝斯没法说人话,不然肯定告诉他你既然有新的狗了,为什么还要找我我不需要那可怜的施舍和怜悯。”

  陈朗将食物都捡起来,将铁盆放在了一边,他警告贝斯“你会为你今天的行为付出代价,我会惩罚你,明天你都没有食物吃了,既然想饿死,那你就饿死得了。”

  作为训导员,陈朗对贝斯的态度都是强硬的,毕竟贝斯现在什么都懂了,他平时都很听话守规矩,既然做出这种事情,那一定就是故意的。

  这就像自己的队员犯了错,队长绝不会惯着他的臭脾气。

  陈朗将东西收拾好之后,又抱着温时离开了。

  贝斯看着陈朗怀里抱着的小狗,猛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

  他比这只狗狗还小的时候,就被陈朗带回来了,陈朗虽然很喜欢他,但一直在培养他的独立性,所以即使那么小,贝斯也是独自睡觉的。

  陈朗不会这样照顾他的感受,更不会把他带回自己的宿舍。

  可今天他有了一只新的狗狗,他把那狗狗带回自己的宿舍了。

  当屋里暗下来之后,四周陷入了片刻的宁静。

  但很快,周围的警犬们都开始“窃窃私语”。

  贝斯听得懂他们的交流语言。

  “贝斯失宠了,果然人类永远爱小时候的我们。”

  “我们会一天天长大,但可爱的小狗什么时候都有。”

  “是啊,他可从来没这样抱过我,我就是后妈养的。”

  “别说你了,贝斯都被冷落了,以他的脾气,怎么受得了这气”

  “你猜那个小家伙会不会死在贝斯的嘴下”

  “我觉得以贝斯的脾气,会的吧,这可是触犯了他的底线,抢了他的训导员。”

  “可怕的贝斯有对手了,等着看好戏吧。”

  贝斯确实很生气,但他还不至于把那个家伙咬死。

  他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陈朗只是看小家伙太小了,所以才对他关照有加。

  他努力平复自己心中的怒气,但越想越心里不爽。

  明天按照惯例,他会出去晒太阳,看大家训练,到时候他吓唬下滑那个小东西,让他变得懦弱胆小,那样就不会入选警犬,到时候会被送走。

  驯养警犬失败的犬,都会被送到社会上被人收养,虽然收养条件严格,但还是有很多人争着抢着养警犬。

  那个小家伙他不适合这里,他适合去当人类的宠物。

  他绝不会让那个家伙取代自己在这里的位置,成为陈朗心中最优秀的警犬。

  贝斯很记仇,他强大且小心眼。

  有着帅气的外表,却也有着针眼大的心。

  他的同事们都不太喜欢和他互动,因为这家伙脾气喜怒无常,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他们揍一顿。

  他们和贝斯保持着距离。

  可是有一天,有个不怕死的小东西,竟然颤颤巍巍地朝着贝斯走了过去。

  警犬的训练每天都在继续,温时在训导员怀里睡觉一晚上,感觉很久没有这种温暖了,他很迷恋陈朗的怀抱。

  但陈朗要早起,训练警犬们,温时也被他从被窝带了出来,带着去了训练场。

  十几个训导员已经人手牵着一只警犬排好队了,而昨晚那只打翻饭盆的杜宾,高傲不可一世地站在不远处,被拴着。

  其他警犬都被牵着,要开始训练了,温时跟着陈朗跑过去,不知道自己的任务是什么。

  他跟在陈朗的脚后跟后面,四条小短腿卖力地追上陈朗的脚步。

  他一路上都在想,这男人的腿要不要这么长啊

  男人跨一步,他要跑好几步,完全跟不上。

  好不容易来到了目的地,温时都累了,吧嗒一下就滚在了草坪上,起不来了。

  陈朗回头看了他一眼,朝着他喊“贝恩,爬起来”

  温时吓得一愣,不知道他在叫谁。

  见温时没反应,陈朗又走到他身边,蹲下,跟他认真道“以后你就叫贝恩了,你暂时的编号是015,不管是贝恩,还是015,都是你的代号,明白”

  温时听明白了,他朝着陈朗汪了一声,赶紧爬起来。

  其实他就是腿酸。

  所以这就是这些人的日常对吗平时都没有休息的时间,一有突发事件,他们就会很快冲上去。

  温时想着,其他的警犬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他像模像样地学着那些警犬的样子站在陈朗的脚跟前,总感觉有一道不友好的视线朝着他看过来,温时下意识往那边一看,只见那只大型的杜宾正在看着他。

  温时感觉那眼神有点吓狗。

  “为什么我从他眼神里看到了杀气是我做错了了什么他为什么那样看我”

  明明长得很帅气,是温时喜欢的那种气质犬类,又帅气又强大,可是那警犬给温时的感觉却如此不舒服。

  他想着,自己可能想多了,那家伙大概只是看看他罢了。

  今天进行的是警犬的追捕训练,犬类的嗅觉都很发达,他们能够通过熟悉的气味找到相同的东西。

  温时以为自己的训练要开始了,都打好了精神,结果训导员跑去给其他警犬训练,把他扔下不管了。

  温时有点茫然地蹲在那里,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毕竟他还这么小。

  过了会儿他就知道陈浪的意图了,原来是想让他先看着学习,等他适应两天之后,就给他教其他的。

  温时了然,便跟着警犬的节奏,有样学样,在草坪上狂奔。

  路过那只杜宾犬的时候,温时还忍不住停下来看他一眼。

  他看起来很不安,明显也想上场,但他受伤了。

  这样一想,温时觉得他挺惨的,索性停下脚步,朝着杜宾犬跑了过去。

  杜宾犬戴着口笼,显得他的气质肃冷又可怕。

  但温时没怕,他一个猛冲,就冲到了他脚下,一个不稳,滚在了杜宾大哥的两条前腿之间。

  高贵的杜宾低眼看他“”

  你这小东西不怕死啊不知道我现在什么心情还敢跑过来送死

  杜宾大哥明显不悦,可是他戴着口笼,就算想给小东西教训,也无济于事。

  他就低眼冷静地看着他,眼神带着杀气。

  温时一抬头就看到了杜宾大哥肚子上缝合的伤口,吓得一哆嗦。

  他赶紧翻个身,爬起来,用小心翼翼的声音安抚他。

  “汪”大哥哥你受苦了,你不要不开心,我陪你玩呀

  都这样了,温时还以为杜宾是因为没人陪他玩而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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